湖北省2010-2011学年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实施注意事项
各市,州、县(市、区)、神农架林区: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10〕0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在10月30-31日电话通知到各县市区(也可电话联系省中心左老师),今年文件随后邮寄到各地。各地接到通知后迅速开展工作。
二、相关要求按去年文件(鄂教助[2009]6号)执行,少量变动情况如下:
1、彩票公益金项目仍按《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8〕29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学校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受助学生所在学校相关信息表”(附表2,请务必用excel制表),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因此,各学校在确定此次彩票公益金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需予以统筹考虑。
4、本学年资助款(每生1000元)一次性核拨到相关学校。
5、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0日。
6、根据省资助中心的检查结果,去年绝大多数项目县(市、区、)对本项目的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地方操作不认真,工作效率低。特别是一些地方提供的学校账户账号信息有误,致使资助款不能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今年年底前,省教育厅将对项目落实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如再发现此类情况,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永强
联系电话(传真):027-87328392,027-87312475
邮箱:dkzx_hb@163.com
附件: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家庭经济贴别困难学生申请表(附表一)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受助学生所在学校相关信息表(附表二)
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助学生名单县级汇总表(附表三)
4、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相关信息县级汇总表(附表四)
5、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县(市、区)汇总表
上一篇: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1[ 02-01 ]
下一篇:远财教〔2011〕80号普通高中助学金[ 02-01 ]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鄂ICP备05002487号
联系电话:0717-3812164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凤翔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