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高中:
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慈善助学活动,资助更多优秀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不忘回馈社会,拟捐巨资,用于资助2011年考入二类以上国家重点大学的贫困学生,直至大学毕业。经市教育局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协商,拟开展 “宜昌CBD·助学圆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及标准
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捐资240万元,用于救助100名贫困大学新生,直至毕业,共分四年拨付,每年捐资60万元,人年均6000元。
二、受助对象及条件
(一)受助对象为宜昌市所辖县市区应届高中毕业,考入二类以上全国重点高等院校(以一本为主),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继续求学、品学兼优的新生,直至大学毕业。
(二)受助条件:受助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孤儿、烈属子女、残疾家庭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或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病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
2、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库区贫困移民子女。
3、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家庭为当地低保对象,无收入来源和能力支付学费的;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在贫困线以下,无收入来源和能力支付学费的。(持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接受特殊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名额分配
根据市教育局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协商,资助名额按2011年各地在校高三学生及贫困学生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县市区58名
宜都市7名 枝江市6名 当阳市7名 远安县5名
兴山县5名 秭归县7名 长阳县7名 五峰县6名
夷陵区6名 猇亭区2名
市直高中学校42名
市一中10名、市二中5名、三峡艺术高中2名、夷陵中学10名、市七中4名、市十三中3名、市外校1名、
市二十中5名、市二十一中2名。
四、推荐办法及上报时间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宜昌CBD·助学圆梦”受助学生申报表》。
2、学校推荐候选人,学生家庭所在居委会、村委会或单位签署意见,推荐学校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报县市区教育、民政部门审核。
3、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按分配名额1 :1.2比例推荐人选。原则上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推荐一名特困备选名单。于
五、资格审查
1、各地上报的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应详细说明家庭经济收入、贫困程度及其他特困情况的单行材料,并以此作为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的认定资格。
2、市教育局根据县市区和市直学校上报的名单,初步确定救助学生对象,送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审核确认,在媒体公示并实施资助。
3、对上报材料、申请表中有关各级组织、单位的意见或印章不全;不按时推荐、上报;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助资格,对资助名额进行调剂。
附:“宜昌CBD·助学圆梦”受助学生申报表
宜昌市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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