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申请注意事项: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控制在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实际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人数根据省下达的指标数确定。
按照省统一规定,我县实行每生每年1000元和2000元两档标准,对特困生执行2000元标准,其余执行1000元标准。
二、资助对象认定条件
(一)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农村、城镇低保户家庭学生;
2、孤儿、烈士及残疾人家庭学生;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4、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
7、自然条件差的偏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只要符合其中条件的都可以申请,申请表照片(1寸)必须贴。家庭成员关系:父女、母女、爷孙等
二、证明材料。其中若是符合1、2、6条的学生要提供相应的低保证、烈士证、特困证等证明材料;若是符合其他的则提供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民政办(或者县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这两个章子都必须有。证明材料统一用材料纸(信纸)。然后把申请表放在上,证明材料在下,左上角订在一起。建议所有人申请人都准备村镇两级盖章的贫困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到一张纸上)是用来以后办卡发放助学金的,此复印件单独上交。
四、电子版信息汇总表,学生基本信息要核对准确,学生身份证号、学籍号及家长电话号码务必填准确!
五、班级评审材料包括评比条件、人员组成、评审结果、参与评审人员签字、影像资料等佐证资料,各班单独整理班级评审材料,可参考下发《远安一高高__(__)班助学金班级评审材料》,于12月5号下班前上交。
六 、年级审核资料包括评比条件、人员组成、评审结果、参与评审人员签字、影像资料等佐证资料,各年级单独整理年级审核资料,可参考下发《远安一高高__(__)班助学金班级评审材料》,于12月5号下班前上交。
七、证明材料、复印要求:统一用A4纸。
八、装订要求:禁用胶水、透明胶。每份资料只用一个订书针装订在左上角。
九、截止时间:12月5号下班前上交。
备注:学生需要上交:1.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证明材料和学生对应的相关证件(低保证、烈士证、特困证)的复印件。
老师需要上交:1电子版信息汇总表;2班级审核材料;3助学金名单公示表;4助学金投票评审统计表;5各环节影像资料。
不按要求操作的,取消资助资格,谢谢合作!
远安一高国家助学金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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