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下学期在学校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以及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校团委的积极努力, 围绕贫困生资助进行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贫困生资助工作
我校每年招收的学生中,成绩优异、家境贫寒的学子占有很大比例,在县教育局及学校各个部门的通力协助下,本学期的贫困生资助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
1、精准扶贫工作
在远安县政府、财政局、教育局和学校的积极支持下, 我校积极完成了38位建档立卡学生的资金发放,同时还有64位免学费的学生的发放和签字工作。
2、国家助学金
在远安县财政局、教育局和学校的积极支持下,国家助学金助学工作在上学期完成组织评审及上报公示工作,共计资助上学期554人,资助款共计560500元,2016年1月完成了2015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卡的审核确认、签字以及助学金发放工作;今年6月完成了2016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卡的审核确认以及助学金发放工作。下学期资助617人,资助款共计61275万元。以上资助款项全放发放到学生本人卡中,并将相关情况打电话告之家长。
3、在校团委的热情接待下,为了解决远安县一高部分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帮助受助学生更好的学习和成长,宜昌市建筑起重设备行业协会组织协会会员单位和行业员工个人,开展了“远安爱心助学”活动。活动共募集助学善款8.1万元,定向用于资助远安县一高9名特困学生,资助时间为高中三年,资助金主要用于补助学生生活费及日常开支。本次活动的开展,在助学成才的同时,也积极引导协会会员、爱心员工回报社会,共同营造“温暖感人心、关爱贫困生”的助学氛围。
4、评定程序。
(1)张贴相关资助文件,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佐证材料。
(2)班级初审:班级班委会研究,五人小组考核后班上投票选举通过,交班主任评审。
(3)各年级组领导开会研究考察,投票决定。这些学生符不符合要求,上报校领导小组
(4)学校成立由党员进家实地考察这些学生的实际情况,决定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5、资金发放。
我校的资助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学校财务室在收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学年拨付的资金后,后在10个工作日内直接发放到受资助学生个人账户。发放花名册经受资助学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学校作为财务档案保存备查。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除此之外,校团委积极配合团县委、县教育局做好受资助毕业生的信息跟踪及反馈,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后续工作。圆满《远安县高中段贫困学生资助申请汇总表》的录入工作,为暑假期间县政府、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团体、个人资助品学兼优、困难大学新生做好基础资料录入,鼓励贫寒子弟刻苦学习、助飞梦想。
远安一高团委
2016年12月
上一篇:宜昌供电公司元成助学第五小组来我校捐资助学[ 12-05 ]
下一篇:没有了!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鄂ICP备0500248号
联系电话:0717-3812164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凤祥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