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坚持标准,注重业绩,硬化条件、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体现学校对有突出贡献和优秀人员的政策倾斜,对我校申报参评中高级职称评审的教师,学校实行量化考核,民主评议,学校推荐的办法,做到标准、办法、程序和结果公开,拟定本方案。具体办法和评分细则如下:
一、 具备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直接推荐申报参评中高级职称评审。
1、 任职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德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教师。
2、 任职以来教育科研课题获得市级优秀等次的课题负责人或优质课竞赛获得市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教师。
3、 任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教改科研专著的教师。
二、 近五年内,具有以下情况者,当年不予推荐申报参评中高级职称评审。
1、 有一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
2、 所教学科的教学得分两次出现年级最后一名的教师。
3、 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
4、 未公开发表论文或未获是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等级奖的教师。
5、 组织并实施的教育教学等一切活动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负责责任的教师。
6、 未担任班主任或任何学校管理工作的教师。
三、 量化评分。
1、 基本分:将04-05学年度到07-08学年度教师年度综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作为教师的基本分。
2、 教龄:按实际任教年限计算,每年计0.5分。
3、 任职年限:任职年限按任现职资格年限计算,每年计1分。
4、 教学研究(近五年内):每人取其中一项的最高得分计算
① 优质课竞赛: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计4、3、2分;获得省一、二、三等奖计5、4、3分;
② 教学文章(含论文)参评或发表(选择最高项记分,不累计)。记分办法如下;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
③ 教育科研:有立项的课题研究,并按课题研究方案、研究计划积极组织实施,研究资料齐备、规范(以结题为准):校级计2分,市级计4分,省级6分。课题评审获奖再加2分。
④ 教师获指导奖:国家级计2分、省级计1.5分、市级计1分。(说明:国家承认的数理化奥赛和信息技术竞赛。其它类别竞赛国家级记1分、省一二等奖计0.5分)
5、 先进(近五年内,取最高得分):获市、县、校的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团队成员等,分别计4、3、2分(同年同类以最高级别记分)。
6、 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年加0.5分。
四、 推评程序。
1、 张榜公示推荐指标
2、 先按标准自己评分,在一定范围述职。
3、 本人申请并按时上交有关资料(原件)。
4、 职称推荐评议小组组织评分并公示结果。
5、 符合直接晋升条件的直接推荐;符合否定条件的直接否定。
6、 在考评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通过学校职评组认真研究后执行。
远安一高职称推荐评议领导小组
一、 组 长:宋仕军
二、 副组长:曹德宏
三、 成 员:张 敏 陈红星 杨晓波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
200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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