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感在诗歌中的审美创造
从诗歌的审美创造来看,通感艺术有助于表现诗人对现实的美所形成的丰富而独特的感受,从而创造出新颖别致的审美意象,酿出具有特殊魅力的诗的韵味。宋祁《玉楼春》中的“红杏枝头春意闹”,用一“闹”字就把杏花盛开的无声的姿态和色彩转化成波动的声音;王维《过青溪水》中的“色静深松里”,以听觉上的“静”来描写视觉上的清深的水色;刘长卿《秋日登吴公台上寺远眺》中的“寒磬满空林”,以触觉上的“寒”来描写听觉上的清远的磬声;陆机《拟西北有高楼》中的“哀响馥若兰”,将听觉上的哀婉朱声转换为嗅觉上的“馥”。诸如此类的通感句,无不表现出诗人对事物的新颖而细腻的感受,把描写客观景物和抒发主观情感在通感心理的基础上巧妙地融为一体,从而赋予所创造的审美意象以耐人深品的无穷韵味。
二、通感在新诗中的审美创造
随着诗歌艺术的不断演化和近代心理学研究的发展,通感艺术越来越多地被诗人们用于新诗的审美创造之中。艾青在《吹号者》中是这样创造初升太阳的形象的:“而当太阳以轰响的光彩/辉煌了整个天穹的时候……”诗人以视听挪移的通感手法,竟赋予太阳的“光彩”以“轰响”的声音,看似无理,但在无理之中却创造了符合情感逻辑的美的意境,不仅描绘出太阳跳出地平线时的辉煌,且突现了诗人从心底流露出的震惊感。臧克家在《春鸟》中对歌声的描绘也成功地运用了通感手段:“歌声/象煞黑天上的星星/越听越灿烂”。属于听觉艺术的“歌声”,本是缺乏具体形象感的音响,而诗人却将其转化为属于视觉范畴的星星,且能“听”出“灿烂”来。在此,感觉的相互挪移,不仅刺激着人的听觉神经,而且使人的视觉神经也同时活跃起来,赋予“歌声”以最大的可感系数,形象地表现了“歌声”的音色美。再如刘湛秋在《我穿过淡蓝色的夜晚》中写的“每条胡同都伸开温暖的臂膀”,舒婷在《四月的黄昏》中写的“四月的黄昏里,流曳着一组绿色的旋律”,杨炼在《长江,诉说吧》中写的“爱情,浸湿在萤火般的呜咽里”,等等,都是在诗人通感的审美经验中实现了多种感觉的交融贯通,使欣赏者从多感性的意象中获得了立体化的审美感。
在当代的审美创造中,通感艺术的特殊功能更得到了充分的显示。随着心理学的发展,当代人们从自己的创造实践中越来越感到,审美意象只能单纯地刺激人的一种感官,其艺术感染力是低功能的,而通感则具有升华性的艺术力量,能在刺激人的多种感官时体现出更大的艺术功能。
三、通感对艺术形象美学价值的理解
通感艺术的运用,不仅扩大了欣赏者对艺术形象的感受范围,而且有助于欣赏者从不同感觉的联系中加深对艺术形象的美学价值的理解。
首先,诗歌借助于通感作用,可以积极推动欣赏者的审美再创造,把欣赏者从一种美的境界带入另一种美的境界,而这两种境界的融合,便使欣赏者获得更强烈的美感愉快。欣赏者对于诗的鉴赏,首先是感觉的活动,感官接受艺术形象的刺激,并引起美感,然后便会在想象的作用下进入审美再创造的境界。
例如高适在《塞上听吹笛》中写道:“雪净胡天牧马还,月明羌笛戍楼间。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山关!”在明月当空的草原之夜,有人吹起《梅花落》的曲子,那阵阵悠扬的笛声,竟化成了落满关山的朵朵梅花。在这里,诗人把听觉美的特征表现为与之相通的视觉美的特征,创造了梅花飘洒似的笛声这一通感形象。它同时刺激欣赏者的视、听感官,使欣赏者在由笛声的听觉之美引出梅花的视觉之美的想象中,唤起审美再创造,眼前即会展现出笛声吹开朵朵梅花的边塞月夜的奇丽景色,使人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作品所提供的意象世界的美。
另外,诗歌借助于通感作用,还有助于使艺术形象被感受的有限性与无限性统一起来,扩大了欣赏者对艺术形象感受的范围。视觉形象不能表现在时间上流动的音响,不能直接诉诸于听觉;而听觉形象也不能反映在空间上存在的物体,不能直接诉诸视觉。但是,在反映现实和感受方式上受到一定局限的各种单一的感觉形象,借助于通感艺术可以来克服这种局限。
想象是各种感觉挪移转变的桥梁,具有通感效果的审美意象的生成,皆是能动地发挥想象力的结果。康德在《判断力批评》中说:“审美意象,就是想象力所形成的那种表象。”例如在严遂成的“风随柳转声皆绿”这一通感诗句中,诗人必须自觉地运用创造性思维,把属于听觉的无形的风声先想象成为有形体,才能获得被柳染“绿”的视觉感受,从而组合成绿色的“声”这一新奇的审美意象。
四、结语
诗歌创作的实践说明,通感效应在审美创造中的形成,是诗人主观世界活动的结果。如果不是以诗人的审美意识为主导,不通过诗人主观能动性的创造这一思维心理过程,就不会创造出形象而新奇的多感性审美意象。通感是一种心理语言现象,由此形成的感受只能建立在由语言的想象和联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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