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暗关系”这个词几乎天天会在素描的教学课堂中随口而出,对于初学者往往不知所云,现实情况是没有更好的词语可以更通俗的表达,既然是“明暗”、“关系”,可以这样理解:明暗是指物体在光源照射下表现出来的亮暗面,是两个面,通过描绘这两个面,在纸张“这一平面”载体上营造“立体”氛围;而“关系”指的是在上述表述下,多个物体(如:苹果与罐子、苹果与衬布的亮暗差异)或单个物体(如:苹果本身亮暗面的差异),这种物体之间的相对亮暗差异。当老师说到注意“明暗关系”的时候,在你看来指向并不清晰,不知道该注意的具体是哪个地方,这个时候,往往是大范围存在明暗关系混乱的情况,如:你可能把石膏的亮暗表达清楚了,也把灰色陶罐的明暗分清楚了,但是你可能没有注意到陶罐的亮部比石膏的暗部颜色还要“深”,当你做到这一点的时候,才发现黑色衬布的亮部比陶罐的亮部颜色还要“深”,这个时候,你会加深村部的亮部,然后衬布的暗部体现不出来了,这就是典型的“局部观察”所导致的“明暗关系”混乱,因此当教师说注意“明暗关系”的时候,正确的调整方式绝不是单一的调整某个物体的亮暗,可能是多个物体的相对调整,这个时候教师往往不会说的那么直白,告诉你本来摆在你面前的“明暗关系”:衬布的亮部颜色>罐子的亮部>石膏的暗部,既要表现出这种关系,又要表现出物体自身的明暗关系,这种“度”的把握就尤为重要,其实是没有标准答案的,只有无数种相对答案,而这就是绘画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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