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六个研究之漂读《史记》
远安一高 陈红星
范蠡居陶,他的二儿子在楚国杀人被囚。陶朱公说:“杀人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于是安排小儿子带着千金去探视。长子知道后说:“今弟有罪,不遣我去,是我不肖。”并表示,如不派他去,他就自杀。陶朱公无奈,只好安排长子前去。陶朱公长子到楚国后,按照父亲的叮嘱将书信和千金交给了父亲的一位叫庄生的故人。庄生在楚国很受楚王敬重,他看准时机游说楚王释放一批囚犯,释放的囚犯中当然也包括陶朱公的二儿子。陶朱公的长子正在街市游走,他通过楚国贵族知道了二弟将会被释放的消息,心想,自己将千金交给庄生上下打点营救二弟完全是多此一举。于是跑到庄生处要回自己的千金。庄生受辱,心中难平,于是激怒楚王杀了陶朱公的二儿子。
长子带着二弟的尸体回来,一家人悲痛不已,只有陶朱公独自发笑说:“我本来知道他一定会置弟弟于死地,他不是不爱他的弟弟,他只是舍不得花钱。他小时候和我在一起,经历过困苦,知道谋生的艰难,所以过于重视财物。而小儿子生下来看到的是我的富有,但不知道钱财是怎么来的,所以挥金如土。之所以派小儿子前去探视,是因为小儿子舍得花钱,而大儿子做不到,终于害了他的弟弟,这是事情的常理,没有什么好悲伤的。”
范蠡辅助勾践灭吴,功成身退。浮海出齐,治产数千万,齐人闻其贤,以为相。范蠡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致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乃归相印,尽散其财,怀其重宝,止于陶。居无何,资产累积巨万,天下称陶朱公。范蠡三次迁移,每居一地,必定功成名就,不可谓不贤明。然而他遇到一个不自知的儿子,他也只能独自苦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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