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校园管理,针对学生手机使用,作如下管理规定。
1.校园内不允许使用手机。有事可拨打校园内免费公用电话或教师办公室内电话,教师办公室内电话任何时候都对学生免费使用。
2.本着先通知后严管的原则,学校统一印发手机使用管理协议书,由学生、家长共同签字确认后上交存档。
3.校园内如发现使用手机,直接予以没收,并采取如下处理措施:第一次违规使用手机,除没收手机、学期末认领外,由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并提醒家长配合教育;如出现第二次违规使用手机,将给予记过处分;如出现三次或以上,将进行处分升级。
4.拒不上交手机不配合学校教育者,由家长到校协助教育,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如因学校组织文艺、体育集体活动等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手机的,以年级组统一要求为标准。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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