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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某知名大学一名四年级的男生半夜从宿舍楼的12层跳下,了结了自己年轻的一生。这名在同学们眼中的优秀者,今年还获得了学校的二等奖学金,为何会走上不归之路?
据同学们分析,可能是因为大四了,找工作的压力大;也可能是因为他谈了个外地的女朋友,父母不同意……
不论因为什么,选择这样一种方式告别人生都是不应该的。但是,这样不应该的事件却发生得越来越多了,以致人们在一声叹息之后常常要问:“这些孩子怎么了?”
是的,如今的社会竞争的确激烈,甚至在人生的起跑线上就“硝烟四起”。如何化解竞争带来的压力,倒是一个我们该认真对待的问题。
据有关研究人员在一所中学里进行的调查显示,在一定的年龄段,竟有80%至90%的孩子曾有过出走或自杀的念头。
此项调查结果令人不寒而栗,我们暂不去探究这是人在发展过程中生理上的正常现象,还是社会使然,只是说这应该引起各方特别的注意。在紧张的生活让学生的心理变得越来越脆弱的情况下,所幸心理健康教育已被学校和社会空前重视起来。
但是,学生自杀事件的接连发生,从另一个角度提醒我们: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还应该对孩子从小进行对生命的敬畏教育。古人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就包含了这样一种教育的含义。
有资料介绍,在一些发达国家,孩子从小就被教导要热爱生命。进入小学后,为了让孩子真正明白“死”的状态,老师会把学生带到医院的太平间里,让他们亲身感知什么是“死”。如此这般之后,孩子自然懂得了对宝贵生命的珍惜。当然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会有一些偏执的学生存在,都会出现让人无法控制的局面,也就会有极端的行为发生,但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这样的教育还是必要的。
我们在既往的德育过程中,常常教育学生要首先爱自己的妈妈,然后推及、延展到爱他人、爱集体、爱国家。
我们常说的一句话是:“一个连自己的妈妈都不爱的人,怎么能爱他人、爱集体进而爱国家呢?”现在,面对不止一个、两个自杀的大学生、中学生甚至小学生,我们不禁还要问一句: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怎么能爱妈妈呢?
这些孩子在将生命轻轻一掷时,恐怕不会考虑自己的“一去”将给自己的家人带来和留下什么,更不会想到自己辜负了国家、社会的培养,谈何“爱”字?
看来,在我们的意识中,还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体现在我们跟孩子们说得还不够。
其实这种对生命的敬畏教育,可以有很丰富的内容,从一棵小草到一只小动物,再到人,洋溢着活力的生命难道不是一种感召吗?对生命价值的体味,由此而焕发的对生命的热爱,再到燃烧生命的奋斗,就是这种教育的意义所在。
珍惜生命,既是尊重自己,也是尊重他人。
《中国教育报》2004年3月3日第2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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