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校园管理,针对校园手机使用,作如下管理规定。
1、校园内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有事可拨打校园内免费公用电话或教师办公室内免费电话。
2、本着先通知后严管的原则,学校统一印发手机使用管理协议书,由学生、家长共同签字确认后上交存档。
3、校园内如发现使用手机,直接予以没收,并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如使用手机舞弊、约架、早恋、浏览或散播不健康信息,视情节直接给予记大过或以上处分
手机没收后,由年级学工部主任统一上交学校,学期结束后由家长亲自到校认领;
对于第一次违规使用手机,除没收手机、学期末认领外,由班主任进行说服教育并提醒家长配合教育;如出现两次违规使用手机,给予记过处分;如出现三次或以上,可进行处分升级。
4、拒不上交手机不配合学校教育者,由家长到校协助教育,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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