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师德投诉渠道,增强全体教师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对象及内容:
全校所有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及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背远安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从教行为“十条”禁令、教学观念落后、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均属投诉范畴。
二、投诉途径:
1、投诉信箱:校长信箱,设在实验楼门口。
2、投诉电话:师德督导办公室 3812363
校长电话 3814319
3、网络投诉: zhangm@507.etang.tom
三、投诉承诺:
1、对以任何方式向学校投诉教师有悖师德的行为的,学校都将进行认真查办并将查办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2、对投诉者姓名等要求保密的内容学校将进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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