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评分细则 |
教师自评 |
学校评分 |
复核与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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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品德 15分 |
政治思想素质 3分 |
受过表彰未受过任何处分记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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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彰6分 |
说明:①指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人事部门表彰的劳模、先进教师、工作者、优秀党员。②各类奖项就高不就低。1、省厅级以上记6分;2、地市级记5分;3、县级记4分;学校表彰记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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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6分 |
学生测评满意率3分 说明:1、90%以上记3分;2、70-89%记2分:3、60-69%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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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测评满意率3分 说明:1、90%以上记3分;2、70-89%记2分;3、60-69%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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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记录 |
说明: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2、师德考核不合格者。3、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滥发资料、滥收费者受过纪律处分并在处分期内者。4、申报职称材料弄虚作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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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知识 25分 |
学历6分 |
说明:本科记5分;高学历和双学位记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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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思想5分 |
说明:根据申报人员的育人业绩、教学质量、专业性奖励及论文诸方面对其贯彻教育方针的情况、教育教学改革意识、专业理论的系统与扎实程度、素质教育的途径、方法以及成果等综合进行评价,由教师委员会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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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5分 |
说明:完成文件规定学时记5分;未达到文件规定要求记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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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培训4分 |
说明:参加市级及以上由教育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的,记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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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测试5分 |
说明:语文教师二级甲等以上,其他教师二级乙等以上。达到规定等级记5分;不合格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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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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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任现职以来,有班主任经历的每年记1分。2高三带队外出培训的音乐、美术和体育老师,每年视为一年班主任经历;副班主任每年记0.5分;其他教师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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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能力 36分 |
教学骨干8分 |
说明:1、省级以上骨干教师记8分。2、地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记6分。3、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记4分。4、校级记3分。此项最高总分为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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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兼职2分 |
说明:任现职以来,校级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年级副主任、支部书记、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会小组长、妇委会主任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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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兼职1分 |
说明:指社会、学术团体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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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经历5分 |
说明:承担过本学段所有年级的教学任务记5分,其他情况酌情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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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测试10分 |
说明:1、合格记6分。2、不合格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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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考试10分 |
说明:1、合格记6分。2、不合格记2分。3、按文件规定可以免试的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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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业绩 70分 |
工作量10分 |
说明:满工作量记10分,不足工作量记9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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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 35分 |
说明:取近五年均分。根据教学业绩评价所在系列位置的40%、40%和20%分为三等。A等:记25分,B等记记20分.c等记记15分。无质量奖的按教学业绩评价系列所在位置的40%、40%和20%分别按A、B、c三等记分。有高考质量奖的,一等记奖励5 分,二等奖奖励4分, 三等奖奖励3分,不累积奖励,直接计入此项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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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教研 5分 |
①组织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材、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赛课、主讲研究性学习示范课者记5分 赛课包括①优质课(含课件、说课及专业演讲);②示范课(观摩课);③课题研究课。以证书和学校安排表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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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10分 |
1、课题,以结题或中期验收为依据。承担省级及以上课题:课题负责人8分、参与教师记6分;市级课题:课题负责人记7分、参与教师记5分;县级和校级课题:负责人记6分,参与教师记5分。 2、省级及以上获奖论文每篇记1.5分; B 市级获奖的每篇记1分;C、县级及校级每篇记0.5分 3、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文章每篇记2分.2、市级发表记每篇记1分。 4、出版专著的记8 分 此四项取最高项得分,不累积计算,满分为10分。 说明:独立完成的按上述标准计;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按标准的4/5记分,第二作者按标准的1/3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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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性奖励5分 |
说明: 1、指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师德模范、优秀德育工倒者等。2、各类涉及本专业的奖励.3、各类辅导教师奖 A、 省级奖以上记5分;B、市级以上奖记4.5分;C、县级及校级记4分。 B、 辅导教师奖依上述级别各减1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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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5分 |
说明:1、近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记4分;2、有一年基本合格记0分;3、近两年有优秀的奖励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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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评分依据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综合实践、通用技术、实验教师单列一个系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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