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室内保持肃静,不准吸烟,不准说话。考生应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卷。
五.考试终了信号一响,考生应立即停笔,将答卷整理好,放在桌上,经监考老师逐一检查后退出考室。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不准向其他考生作暗示,不准偷看、夹带、代考,不准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答卷,考试期间不准上厕所。
七.对有舞弊现象的考生该科成绩计零分,并交政教处教育,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直至劝其转学的处分。
远安一高教务室
200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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