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细则
(一)师德师风。(5分)
校务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扣2分:(1)监考教师不能认真履行监考守则,导致大面积(3人以上)舞弊的;(2)歧视学困生,讽刺和挖苦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恶劣影响;(3)酒后上课;(4)教室内抽烟;(5)上课期间接打电话;(6)对班级学生去向不管不问,造成严重后果;(7)泄漏考试试题;(8)私自调课、私自请人代课和私自替人代课的。
(二)出勤(5分)
工作时间要求:早上8:00—11:30,下午2:30—5:00,4:30以后可在校园开展健身活动。出勤设立基本分20 分:迟到1次扣2 分、无故离校扣3 分,旷工和旷课每次扣20 分,每周由年级组和处室抽查2 次,每月汇总后交教务室存档备查。一学年内若没有扣完20 分,视为出勤考核合格记5 分,若扣完视为不合格,则记0分。
(三)教育教学。(75分)
1、过程管理。(5分)常规教学过程管理中,出现B等的每次扣0.5分,C等的每次扣1分。
2、教学质量。(60分)教学质量考核方案考核得分的60%为此项得分。
3、学生评教。(10分) 根据每学期评教结果,魅力教师的记5 分,风格教师的记4.6,成长教师的记4.2分。
(四)专业发展。(10分)
1、有教师个人年度发展规划记2分;自我评价良好的记2分。
2、至少订阅1份专业期刊(不含报纸)记2分。
3、学科赛课。(2分)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校内“四课”(常态课、同科同模赛课、高三同课异构、青年教师磨课)任务的记2分。
4、每学期至少写1篇听课感想或教学反思的记2分。(要求:手写,字数不少于500字,若出现网上抄袭现象的,此项不得分且再减1 分;50岁以上的教师此项不要求)
(五)协作精神。(5分)
此项由班主任进行量化评价,评价标准如下(其中每项A等得1分,B等得0.8分,C等得0.7分)(年级组负责)
评价维度 |
评价标准 |
评价等级 |
1、合作协调能力 |
A、围绕班级目标行动,合作意识强 B、合作意识和自我中心同在 C、学科中心,缺乏合作精神 |
|
2、执行落实能力 |
A、有效执行班级科任教师协调会措施 B、部分执行班级科任教师协调会措施 C、未执行班级科任教师协调会措施 |
|
3、组织教学能力 |
A、能及时发现和调控学生非学习行为 B、有时能发现和调控学生非学习行为 C、对课堂中学生非学习行为视而不见 |
|
4、聊谈育人能力 |
A、能完成班主任安排的聊谈任务 B、对任务中的一部分学生进行了聊谈 C、未聊谈 |
|
5、扬长补短能力 |
A、积极主动地完成班主任安排的学生辅导 B、对班主任安排的部分进行学生辅导 C、未进行辅导 |
|
二、结果应用
高一高二教师此项得分作为质量奖、教学标兵和年终考核等级评定的依据;高三教师此项得分作为教学标兵和年终考核等级评定的依据。
上一篇:远安一高教师学术素养评价方案[ 01-06 ]
下一篇:远安一高教师职务晋升、评先表模操作流程[ 01-06 ]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鄂ICP备0500248号
联系电话:0717-3812164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凤祥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