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构学习型校园,践行“人人都是终身学习者、教材研究者和课程开发者”的理念,特制定远安一高教师学术素养评价方案。
一、考核细则
1、教研成果
文章发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文章的,每篇记5分;市级发表每篇记2 分;报纸上发表的专业论文每篇记1 分。
优质课竞赛:省级一等奖记35分,省级二奖记25分;省三等奖及市一等奖记15 分;市二等奖及市级高三复习备考示范课记5分,市三等奖2 分。
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国家奥赛)记35分,国家二等奖记25分,国家三等奖及省一等奖记15分,省级二等奖记10分,省级三等奖记5分,市级记2分。
其它竞赛:(指论文、课件、说课、演讲、非奥赛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记10 分,省二三等奖及市级记5分。
2、课题研究
以结题验收报告为依据,省级及以上的,课题组长记10分,成员记5 分;市级,课题组长记6分,成员记3 分。
3、校本课程
在新课程中能开发和开设校本课程的,且学生的满意率达80%以上记5分。
4、论坛发言
在学校(含年级组、部门)及上级部门各种论坛及专题会议上,以书面形式发言的,每次发言记2 分。由各部门提供考核材料。
二、结果应用
1、此指标不纳入教师年度评价,按《远安一高单项奖励方案》兑现奖金。
2、当学术素养得分达35分以上时,授予教研能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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