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细则
(一)师德师风。(5分)
此项由校务会考核。师德优良记10分。校务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扣2分:(1)监考教师不能认真履行监考守则,导致大面积舞弊的(3人以上);(2)歧视学困生,讽刺和挖苦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恶劣影响;(3)酒后上课;(4)教室内抽烟;(5)上课期间接打电话;(6)对班级学生去向不管不问,造成严重后果;(7)泄漏考试试题;(8)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二)出勤(5分)
工作时间要求:早上8:00—11:30,下午2:30—5:00,4:30以后可在校园开展健身活动。出勤设立基本分20 分:迟到1次扣2 分、无故离校扣3 分,旷工和旷课每次扣20 分,每周由年级组和处室抽查2 次,每月汇总后交教务室存档备查。一学年内若没有扣完20 分,视为出勤考核合格记5 分,若扣完视为不合格,则记0分。
(二)教学工作。(20分)
1、过程管理(10分)。过程管理中出现B等每次扣0.5分,C等每次扣1分.
2、目标达成(10):有效落实训练计划的计10分,高三教师超额完成高考目标,双上线每增加1人加2分。
嘉奖分:积极承担学校校本课程的奖2 分。
(三)专业发展。(60分)
1、有教师个人年度发展规划记10分;自我评价良好的记10分。
2、至少订阅1份专业期刊(不含报纸)记10分。
3、学科赛课。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备课组及以上公开课任务的记10分。
4、每学期至少写1篇听课感想或教学反思的记10分。(要求:手写,字数不少于500字,若出现网上抄袭现象的,此项不得分且再减1 分;50岁以上的教师此项不要求)
5、教学特长(10分)。由教学副校长组织艺体室、教务室和教科室进行特长展示考核。
(四)协作精神。(10分)
由学校考核委员会对其敬业精神及协作意识进行评价。
二、结果应用
1、此项得分作为质量奖、教学标兵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2、高三教师参加高考质量奖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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