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委 省征兵办关于做好
2015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委员会和征兵办公室,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昌职业学院:
为做好我省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动〔2015〕10号)和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9号,以下简称《直招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今年,总参、国家教育部分配我省定向培养直招士官510名。其中,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00人,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105人,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90人,武昌职业学院50人;省外5所145人(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为201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规定执行。
三、招生方法
(一)填报志愿
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提前批专科文理类。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28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5:00。从今年起,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实行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平行院校志愿。
(二)体检、面试和政政治考核
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对象,由省招生办会同省征兵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
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直招士官的体检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参检的考生名单,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办建立的“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将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考生参加体检面试时需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面试表》。体检和面试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
考生体检执行义务兵体检标准。面试由对口的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人会同考生所在地市(州)征兵办组织,与体检同步进行。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进行评价,给出合格和不合格的结论,并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要说明原因。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由考生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按照义务兵政治考核标准组织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7月20日前完成。
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结束后,省征兵办于7月25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抄送省招生办,不合格考生的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表由县(市、区)征兵办存档备查。
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参检名单和体检、面试、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三)录取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全部实行提前批次远程网上录取,执行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间为8月6日至8日。
省招生办依据体检、政审和面试合格名单,在相关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作为网上录取依据。录取时,省招生办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志愿信息,原则上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当平行志愿投档后院校生源不足时,将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全体考生公开征集志愿,体检面试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8日上午8:00至11:00。征集志愿仍完成不了计划的学校,可在体检面试合格考生中调剂录取。
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规定发录取通知书。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招收部队,并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移交给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录取新生的纸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
(四)补充
定向培养对象因淘汰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从报名学生中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学习情况的初步审查后择优推荐;学校所在地市(州)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按照前述招生的办法,组织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根据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
高校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的有关准备工作;定向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积极探索直招士官培养对象属地管理办法,采取编入预备役部队或民兵组织方法,协助高校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和军政训练。
(二)淘汰
定向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服现役担任士官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者按照高等职业学校有关规定和时间要求准予毕业,毕业时本人不返回学校,由学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取消入伍资格,退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入伍手续办理
定向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进行体格复检和政治复查,体格健壮、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废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在完成本学期考试后持兵役机关介绍信按照规定时限自行到部队报到。报到工作在12月31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体检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绝服现役担任士官的情形处理。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档案材料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标准,具体执行标准参照《直招规定》办理。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七、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各级兵役机关,招生部门、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协作,配合相关招收部队扎实做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各项工作,确保招生试点圆满顺利。
二要搞好宣传动员。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是依托地方高校教育资源培养士官人才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士官队伍建设有着积极作用。各地要提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家长、教师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毕业分配等相关信息,动员广大考生积极报考。
三要严格审查把关。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工作,时间紧、环节多、要求高。招生部门和各级兵役机关,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认真审查把关,确保招生质量;严格落实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身上,坚持谁承办、谁签字、谁负责,防止出现问题。
附件:1、2015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计划表
2、2015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湖北省征兵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附件一
2015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计划表
定向培养地方高校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数量 |
条件兵 |
部队训练指导机构 |
合 计 |
|
|
510 |
|
|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520405 |
轮机工程技术 |
70 |
水兵 |
北海舰队训练基地 |
520413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30 |
水兵 |
||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
540101 |
国土资源调查 |
20 |
|
武警黄金指挥部 |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
520401 |
航海技术 |
25 |
水兵 |
北海舰队训练基地 |
520405 |
轮机工程技术 |
25 |
水兵 |
||
520413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25 |
水兵 |
南海舰队训练基地 |
|
5901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0 |
|
总参通信训练基地 |
|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
520405 |
轮机工程技术 |
30 |
水兵 |
东海舰队训练基地 |
590103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30 |
|
武警湖北总队 |
|
520405 |
轮机工程技术 |
30 |
|
||
武昌职业学院 |
590301 |
通信技术 |
50 |
|
二炮工程大学 |
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
5804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0 |
|
武警辽宁总队 |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520507 |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
15 |
|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 |
520513 |
飞机制造技术 |
15 |
|
||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520517 |
飞机控制设备与仪表 |
15 |
|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 |
520517 |
飞机控制设备与仪表 |
10 |
|
总参陆军航空兵学院 |
|
湖南科技工业 职业技术学院 |
58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15 |
|
广州军区综合训练基地 |
5804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5 |
|
||
5802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5 |
|
总参陆军航空兵学院 |
|
5802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5 |
|
||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630101 |
临床医学 |
20 |
|
武警重庆总队 |
附件二
2015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负责单位 |
6月上旬 |
1、召开协调会议,安排部署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工作 2、印制下发2015年招生文件及有关表格 |
省招生办 省征兵办 |
6月10日前 |
1、向招生院校提供有关信息 2、组织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咨询活动 |
省招生办 省征兵办 招生院校 |
6月25日至28日 |
组织考生填写志愿 |
各级招生部门 |
6月30日前 |
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通知考生参检 |
省招生办、省征兵办 |
7月5日至10日 |
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面试 |
市(州)征兵办和招收部队 |
7月20日前 |
1、确定体检、面试合格考生名单 2、组织合格考生进行政治考核 |
各级征兵办和招收部队 |
7月25日前 |
确定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并抄送省招生办 |
省征兵办 |
8月6日至8日 |
1、整理考生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材料 2、依据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3、将录取名单抄送招生院校和招收部队,并移交招收士官体检表、政审表、面试表给招生院校 |
省招生办 各级征兵办 招生院校 |
10月 |
招生工作总结 |
省招生办 省征兵办 |
附件三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
(式 样)
省(区、市) 县(市、区) 准考证号: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贴照片处
|
籍贯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
报考院校及专业 |
|
固定电话 |
|
|||
手 机 |
|
|||||
报考动机 |
考生签名: |
|||||
是否愿意长期在部队担任士官: |
考生签名: |
|||||
以上内容由考生填写 |
||||||
面 试 部 分 |
||||||
内 容 |
结 论 |
内 容 |
结 论 |
|||
报考动机 |
|
心理素质 |
|
|||
语言表达 |
|
逻辑思维 |
|
|||
形象气质 |
|
反应能力 |
|
|||
面试不 合格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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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结论
|
面试人员签名: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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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6项内容有一项以上不合格,或者不愿长期在部队担任士官,则面试不合格,面试人员必须在表中注明具体原因; 2、此表装入考生档案。 |
面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面试结论为不合格:
(一)入伍动机不端正,献身国防的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经受紧张艰苦部队生活或长期在部队服役的思想准备;
(二)语言表达能力差,吐字不清,语无伦次,词不达意,或有明显生理性口吃;
(三)形象气质差,五官不端正,体形不匀称,外在仪表和内在气质明显不具备士官的基本条件;
(四)心理素质差,无法沟通,性格孤僻、乖戾;
(五)逻辑思维能力差,思路不清,逻辑混乱,思维不连贯;
(六)行为反应能力差,反应迟钝,动作不灵活、不协调;
(七)其他方面明显不符合士官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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