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验收专家组对我校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
上午,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我校关于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校园用语用字坏境,查阅了书面文字图片资料,并对学校教师用语用字、学生用语用字等情况逐一进行了评估。
评估结束后,评估组对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文字档案资料准备的也非常扎实,基本达到了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标准。同时,评估组也指出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一是国家级和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人数未达到比例标准,二是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一级人数和除语文以外的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人数未达到要求比例。
通过此次检查,评估组要求我校要进一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档案资料,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投入,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常规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据悉,我校2014年获得“宜昌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多年来,我校一直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把创建市、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来抓,把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语用字工作有机地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有力地促进了师生语言文字素养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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