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1名受助生2016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资格
彭晓宇,原高一学生,家住远安县嫘祖镇望家村五组;系2015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生。
该生目前已经退学回家。根据省文件《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县财政、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的通知》中资助对象认定条件之基本条件:受助生目前在校就读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批准,取消这一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资格。
特此公示!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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