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就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郑重声明
去年高考录取期间,有学生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举报反映,有自称是高校老师的人联合高中毕业班老师向他们宣称,只要他们交一定数量“手续费”、“咨询费”、“中介费”,就可以保证该生在大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金资助。在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郑重声明:
1、声称交钱就可以通过“暗箱操作”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金的事情绝不可能,肯定属于骗局。
2、所有考上大学的新生都会收到高校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里面详细介绍了各项资助政策资助对象、申请程序、资助标准,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按照要求自主准备材料到学校申请,不用委托任何人办理。同时,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还可以向学校或教育局路费补助。
3、所有资助项目申请审批过程都是公开、透明,不存在“暗箱操作”。国家助学贷款需要经过学生提供相关证明申请、学校初审、经办银行最终审核等程序;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需要经过班主任、学生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院系审核及公示、学校审核及公示,还要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程序执行。
4、所有资助项目学校及其他任何机构、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资助政策都是教育部门或高校为学生义务办理,不收取任何“中介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请学生及家长不要轻信骗子谎言,如发现此类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免上当受骗。任何学生对资助评审有异议都可以投诉,教育部门及高校都会认真调查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获得资助的,除要追回资助款项外,还会对学生严肃处理。
举报联系方式:hbxszzts@163.com 027-87312475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5月
上一篇: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2015年秋季招生办法[ 05-20 ]
下一篇:宜昌供电公司元成助学第五小组来我校捐资助学[ 05-20 ]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鄂ICP备0500248号
联系电话:0717-3812164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凤祥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