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优录工作的通知》、《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录取标准和工作规程,组织招生工作。 主 任:宋仕军 副 主 任:徐圣国 张 敏 曹德宏 纪检主任:陈红星 委 员:张金莲 黄世平 高晓喜 胡玉梅 毛儒仙 李俊武 望文忠 杨晓波 二、招生计划 2014年招生计划650人,其中正取生541人(含自主招艺体特长生30名),占招生计划的83.2%,“飞翔计划”生50人,占招生计划的7.7%,择校生59人,占招生计划的9.1%。 三、录取办法 (一)正取生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实行统一划线、差额投档,学校根据办学目标,按考生志愿、依考生成绩排序、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查成绩和有关政策性优录条件综合评价,择优录取511人。具体录取标准和办法如下: 1、同等分数时,依次使用以下优录条件: (1)符合市教育局规定的各类优录条件者; (2)语数外成绩之和最高者; (3)理化成绩之和最高者; (4)综合素质评定A多者; (5)学业考查科目成绩A多者;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论学业成绩高低与否一律不予录取: (1)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为D者; (2)考生学业考查科目有两科及以上不合格者; (3)在初中阶段因参加打架斗殴的或私自离校出走的; (二)自主招收艺体特长生招录办法 1.为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我校招收艺体特长生30名,其中音乐10名、美术10名、体育10名。 2.依据中考成绩,在录取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专业成绩由我校统一组织测试,划定专业成绩录取分数线,专业测试时间为 3.获得县级及以上专业奖项者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4.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正取学生标准缴纳费用并注册学籍。 5.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远安一高艺术楼学生发展部主任室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3387260707 (三)飞翔计划生录取办法 1.录取时间:安排在正取生录取之后择校生录取之前。 2.录取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填报了我校“飞翔计划”志愿且尚未被我校及以上批次学校录取的农村学生。录取时按志愿和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0人,具体录取标准和办法同(一)。 3.被“飞翔计划”录取的学生按照正取学生标准缴纳费用并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政策申请资助。 (四)择校生录取 我校招收择校生59人,占招生计划的9.1%。择校生录取采取考生志愿和学校进行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额满为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论学业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1.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维度的评定等级为C等及以下者; 2.考生的学业考试科目成绩中,语文、外语、化学成绩低于卷面分的百分之五十,数学、物理低于卷面分的百分之四十者; 3.考生学业考查科目有二科及以上不合格者; 4.在初中阶段参与打架斗殴受到纪律处分的戓私自离校出走的; 5.择校生面试时间为 四、学费标准 正取生:每学期学费675元/生。 “飞翔计划”生:每学期学费675元/生。 择校生: 1.正取线下20分(含20分),每学期学费3500元/生。 2.正取线下21分-40分(含40分),每学期学费4000元/生。 五、奖励及资助 1.对中考县级排名前50名进入我校学习的考生由我校组织到全国名牌大学进行夏令营活动。 2.学校每学期对品德优良、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 3.约30%的学生能够获得国家助学金(一等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每人每年1000元),70%以上的贫困学生能够获得社会各界的学习资助,县政府每年对100名考入二本及以上院校的优秀贫困高中毕业生进行奖励。 4.阳光班50人,由湖北省慈善总会资助优秀贫困学子每人每年2000元。 六、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 二0一四年四月 附: 远安一高体艺特长生专业招生考试细则 音 乐 考试地点:县一高艺术楼四楼音乐教室 考试方式:面试 考试内容: 1、演唱歌曲一首。演唱曲目要求选自初中音乐课本或其他适合中学生演唱的歌曲(可清唱或钢琴伴奏)。 2、视唱练耳测试。 (1)识谱测试(简谱或五线谱)。 (2)单音、音程及音组模唱,节奏模仿。 3、舞蹈或器乐加试。考生如果之前系统学习过舞蹈或某种乐器,可以加试舞蹈或器乐,考场提供有钢琴,其它乐器自备。加试舞蹈需自备音乐(mp3格式并带好数据连接线)。 总分及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其中演唱40分,着重考查学生嗓音基本条件;视唱练耳测试60分,着重考查学生学习音乐的基本条件,加试项目总分10分(成绩计入总分)。 录取原则:1、参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相同成绩下,择视唱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美 术 考试地点:县一高艺术楼二楼刘红珊工作室、袁晓玲工作室 考试方式:笔试 考生要求: A:有色弱、色盲等疾病的考试不能参加考试。(测试前到我校教学楼一楼医务室进行色弱、色盲检查) B:我校只提供考试用纸张,不提供其他画具,请考试根据考试要求自带绘画材料。 考试内容: 1、石膏几何体写生、素描静物 2小时 (100分) 评分标准: 构图完整:30分 造型准确:30分 画面效果:40分 2、加试、题材不限,自由发挥 1小时 (50分) 评分标准: 技法熟练:40分 画面形式感:40分 构图完整20分 录取原则:1、参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相同成绩下,择素描优秀者优先录取 体 育 考试地点:县一高塑胶运动场 考生要求:1、无色弱色盲、心血管、心肺类等疾病(考生参加测试需持有县医院的医学证明) 2、身高男生168CM,女生158CM以上 考试形式:体育专业测试 考试内容: 1、短跑100米 2、立定跳远 3、800米中长跑 评分标准:参照《体育高考评分标准》赋分,前两项100分、第三项50分,总分为250分 录取原则:1、按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总分排在前5名的身高可适当降低2公分,相同成绩下,择短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 二0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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