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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民航招飞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3日
 

各市、县(市、区) 教育考试机构、各相关航空公司招飞办:

2014年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和中国东方航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继续在我省招收飞行学员,委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等高校培养后备飞行学员。根据教育部和中国民航总局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省民航招飞工作,从2014年开始,将在武汉市、黄冈市、荆州市、孝感市实行民航招飞工作改革试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省民航招飞对象及计划

民航招收对象为全省范围内身体条件好、思想素质高、有志献身民航事业,年龄在16至20周岁(1994年8月31日至1998年8月31日出生)的文、理科男性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

国航2014年在我省招飞计划数为60人(含文科生12名),其中30名考生送中国民航大学学习,30名考生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习。

南航2014年在我省招飞计划数为60人(含文科生10名),其中50名考生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10名考生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习。

东航2014年在我省招飞计划数为60人,其中20名考生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40名考生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习。

二、民航招飞各阶段工作安排

2014年武汉市、黄冈市、荆州市、孝感市四市进行民航招飞工作改革试点,由各招收单位分别初检、复检,改为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统一初检,各招收单位组织复检。以上四市在按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的时间统一组织初检时,由国航、南航、东航三家招收单位联合派出专业人员组成的初检小组进行考生身体初步检查。检查结果各招收单位共同认可。初检合格的考生再选择一家航空公司参加其组织的复检。

其他未参加试点市(州)仍按原有模式组织民航招飞工作。

   

(一)初检时间

武汉市:9月22-27日

孝感市:10月17-18日

荆州市:10月23-24日

黄冈市:10月30-31日

其他相关各市2014年民航招飞初检时间如下:

天门市国航初检时间:2013年10月15日,下午13:00-18:00;

仙桃市国航初检时间:2013年10月16日,上午8:30-12:00;

襄阳市南航初检时间:2013年10月21-22日;

宜昌市南航初检时间:2013年10月25-26日;

荆门市东航初检时间:2013年11月5-6日;

潜江市东航初检时间:2013年11月7-8日。

(二)初检工作安排

1.试点的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应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民航招飞工作,在初检之前召集各相关中学校长会议,对当年的招飞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要求各中学将今年民航招飞工作的改革措施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途径告知考生和家长,要有针对性地动员学习成绩好、身体好的学生踊跃报名。

2.试点的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应结合本地特点,在所辖各县(市、区)合理选择初检站点,并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各站点的初检工作。

3.试点各地初检时,考生应凭二代身份证上站检查,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应采集上站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等),并汇总本地初检合格考生名单及基本信息上报市教育考试机构,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将全市最终合格名单及信息审核汇总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国航、南航、东航三家招收单位应在指定时间内各派出一名专业医务人员,共同组成试点各地招飞初检医疗队,负责对报名考生身体条件进行筛选。

4.没有参加试点的各地,各相关航空公司自行组织初检,由各航空公司统计考生基本信息并将初检合格名单上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及省教育考试院。

(三)复检工作安排

1.试点各地民航招飞复检原则上安排在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结束后)进行,不参加试点各地招飞复检时间由相关航空公司自行确定。

2.民航复检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方网站挂出民航复检报名系统,并导入试点各地初检合格考生信息库。凡初检合格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填写今后将参加复检的民航招收单位,三家招收单位只能选报一家,不得重复选择。省教育考试院将初检合格考生信息按志愿情况,分别反馈给三家招收单位。考生根据自己填报的志愿,按志愿招收单位的通知时间和具体安排参加复检。相关航空公司不得无故接收未填报本公司志愿的考生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凭首次参加复检公司的证明材料到其他航空公司再次参加复检。

未参加试点的各地配合相关航空公司按原有模式做好初检合格考生的复检上站工作。

3.各航空公司复检及政审合格名单应在2014年5月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招飞合格考生成绩提取

省教育考试院将在2014年普通高考成绩公布前将各航空公司上报的合格考生成绩库交各招收单位招飞办公室。

三、相关工作要求

民航招飞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我国民用航空事业发展大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生源质量和过程安全。南航、国航、东航等委托培养单位在我省有招飞任务,可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宣传动员和体检鉴定、背景调查等工作;此外的其他院校应首先确定委托培养单位,方可申请在鄂招收飞行学员。

民航招飞工作开展前,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收单位共同组成民航招飞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完成教育部、民航总局下达的本年度招飞计划。招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相关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应和当地公安部门共同成立相应的本地招飞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单位派专人负责,切实把民航招飞工作抓好。凡在招生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校都要成立有校领导、教导处、团委、学籍管理员、保卫干事和校医参加的招飞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招飞工作。

各中学招飞工作小组应按照本文件精神和民航招收飞行学生的条件以及《招飞自荐标准》,对本校报考学生进行目测和“三过滤”(即思想、身体、文化)。要了解他们平时的思想、学习和身体情况:在思想上要求他们进步向上;在文化课上,要选拔文化成绩能够达到我省二本线上的考生,加强文化辅导,指定有经验的老师负责补习;同时要督促他们加强锻炼,保护身体,争取让体检合格的学生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让他们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取得二本线上成绩。

民航招飞的关键是向民航输送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整个招飞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招生质量。对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一查到底,并严肃处理。

四、相关航空公司联系方式

东航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东方航空武汉有限公司招飞办公室;邮编:430302

联系电话:027-68853223、68853221(传真)

国航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186号A座401室,邮编430312

联系电话:027-61872356、61872357、61872359(传真)

网址:http://zhaopin.airchina.com.cn

南航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民航里2号南方航空大厦;邮编430312

联系电话:027-85300165、85300165(传真)

网址:http://job.cs-air.com

 

附件:1.2014年民航招飞工作日程表

2.民航招飞的身体要求

3.民航招飞学生名册

4.湖北省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9月12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3年9月12日印发


 

附件1

2014年民航招飞工作日程表

2013年8月

各民航招飞公司申报当年招飞计划数及相关工作安排

2013年9月

省教育考试院向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布置招飞工作

2013年9月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召集学校做招飞工作动员,做好宣传工作

2013年9月-11月

各地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到学校进行宣传动员并组织初检

2013年11月初

试点各市上报初检合格考生信息

2013年11月-12月

试点各地初检合格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填报招飞志愿

2013年11月—2014年5月

背景调查

2014年1-5月

各航空公司组织考生进行身体复检

2014年6月初

各航空公司上报复检合格名单

2014年6月23日

各航空公司提取本公司招飞复检合格考生成绩

2014年7月初

录取

2014年8月底

入校

 


附件2

民航招飞的身体要求

 

飞行是一门复杂的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对人体有着特殊的要求,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才能保证圆满的完成学业并长期胜任飞行工作。招收飞行学员在学习成绩优良的基础上,身体条件总的要求是:发育良好,体格健壮,爱好文体活动,性格开朗,智力中等以上,处事果断灵活。我们热烈欢迎广大的航空事业爱好者前来报名。
      为了按时完成飞行学员的招收工作,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损失,现将不适合空中生活的明显症状列后,以使大家对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有所了解。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学习飞行:
       一、身高不足170厘米。
       二、未达到标准体重(身高一110)加减10%。

三、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四、明显的“O”型或“X”型腿。
       五、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诊等。
       六、慢性肠胃道疾病(胃炎,溃疡病)。
       七、肝炎成肝脾肿大;HBsAg阳性。
       八、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九、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十、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十一、较重的晕车、晕船史。
      十二、口吃。
      十三、耳道流过脓,听力差Z;经常耳鸣。
      十四、视力低于《C字表》0.3,矫正后视力达不到1.0;斜眼;色盲。
      十五、肺结核。
      十六、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附件3

民航招飞学生名册

填报中学:

序号

班次

文理科

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党团员

担任何职、受过何奖励

摸考成绩

身体状况

其他

疾病

备注

英语

总分

身高

体重

视力

 

 

 

 

 

 

 

 

 

 

 

 

 

 

 

 

 

 

 

 

 

 

 

 

 

 

 

 

 

 

 

 

 

 

 

 

 

 

 

 

 

 

 

 

 

 

 

 

 

 

 

 

 

 

 

 

 

 

 

 

 

 

 

 

 

 

 

 

 

 

 

 

 

 

 

 

 

 

 

 

 

 

 

 

 

 

 

 

 

 

 

 

 

 

 

 

 

 

 

 

 

 

 

 

 

 

 

 

 

 

 

 

 

 

 

 

 

 

 

 

 

 

 

 

 

 

 

 

 

 

 

 

 

 

 

 

 

 

 

 

 

 

 

 

 

 

 

 

 

 

 

 

 

 

 

 

 

 

 

 

学校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湖北省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_____市______区(县) 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文理科: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性别

 

民族

 

一寸

免冠

彩色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贯

 

现家庭住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长意见

 

 

签名:

学校意见

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地理

历史

 

总分: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身体初检基本情况

身高

(厘米)

体重

(公斤)

                                     医务人员签名:

裸眼视力

左:

右:

是否色盲或色弱

 

医务人员签名:

外    科

检查结果

 

 

医务人员签名:

面试结果

 

 

审核签名:

考生须知

  1. 符合条件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并征得家长同意后填写此表;
  2. 上学期成绩由班主任填写,并签名;
  3. 考生凭此表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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