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区)、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根据省招委《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委[2013]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省全面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志愿,所有考生、各类志愿都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
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tbzy.hubzs.com.cn。
(二)全省集中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28日,考生可填报提前批本科(含艺术和体育)、提前批高职高专(含艺术和体育)、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本科和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填报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以及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和西藏班等志愿。
(三)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
提前批本科文理类:7月13日;
第一批本科、体育类本科、艺术本科(二):7月19日;
第二批本科、艺术本科(三):7月26日;
第三批本科,艺术、体育类高职高专:8月2日;
第四批高职高专(一):8月11日;
第四批高职高专(二):8月18日;
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9月22日至23日。
(四)集中填报志愿与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的截止时间均为截止日下午5:00时。考生集中填报志愿截止后,各市县招办可下载考生志愿数据库(下载数据中考生的院校和专业志愿将统一以“*”代替),用来统计查找上线未填报志愿名单,以便查漏补缺。集中填报志愿查漏补缺截止时间为6月29日下午5:00时。
2013年各级招办不再报送志愿数据。省招办将以集中填报志愿查漏补缺截止时间及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截止时间的数据作为网上录取志愿数据。
(五)集中填报志愿阶段同时采集考生联系方式。考生填写联系方式应于集中填报志愿截止时间(6月28日下午5:00时)前完成。
(六)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于6月25日正式开放,每天凌晨1:00至5:00关闭系统进行备份。
二、填报志愿工作职责
(一)省招办主要负责全省网上填报志愿规划,制订网上填报志愿指导意见,负责网上填报志愿程序的开发、集成、测试和完善;组织业务和技术培训、演练;网上填报志愿服务器和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网上填报志愿用户管理、日志管理;志愿信息的管理与使用;制定应急预案。
(二)市(州、林区)招办负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工作检查;负责网上填报志愿硬件设施的配套建设、检查;负责考生志愿信息的查漏补缺工作。负责所在辖区网上填报志愿用户系统账号的申请、分配;配合省招办软件测试;督促各地组织开展网上填报志愿演练和培训。
(三)县(市、区)招办负责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检查中学的硬件设备、网络运行等情况;负责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业务培训;负责指导中学制订工作方案;负责志愿信息的查漏补缺工作;负责所在辖区网上填报志愿用户系统账号的申请、分配和考生密码维护;督促各中学组织开展网上填报志愿演练和培训。
(四)中学负责组织班主任、中学网络管理员、中学信息管理员进行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网上填报志愿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提供可供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场所;组织开展网上填报志愿培训和演练。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负责填报志愿人数的统计、上报等工作。
(五)班主任负责将《网上填报志愿必读》发给考生并收回回执,并做好发放和登记回执的工作;负责向考生讲解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流程;负责组织考生填写志愿草表;负责组织考生有序参加网上填报志愿并做好登记工作;负责对未填志愿的考生进行逐一确认。
(六)中学网络管理员职责:负责网上填报志愿硬件设施的配备、安装、检查、维护等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负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技术指导。
(七)中学信息管理员职责:负责网络安全和畅通、统计各班级填报志愿和未填报志愿考生人数,并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统计的填报情况进行核对,如有疑问及时通知班主任,防止漏掉考生。
(八)考生职责:对自己在网上填报的志愿负责。遵守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按时参加培训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要退出填报志愿系统,再次登录查询核实填报的志愿是否正确;要按时认真准确地填写好自己联系方式,考生联系方式供发送填报志愿提醒短信、招生期间联系考生和发录取通知书用;要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不要过于简单,要防止密码泄露;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的时间上网填报志愿。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上网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错过规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填报志愿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网上填报志愿工作。要做好技术和组织管理的准备,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网络构建和工作流程设计,按规定做到设备到位、技术人员到位、组织管理措施到位。按要求做好培训、演练工作,严格遵守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和步骤,确保网上填报志愿的准确性。
(二)加强平行志愿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达到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
今年我省第一批本科继续实行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院校的顺序投档。
(三)要加强班主任与考生的互动和沟通。班主任要主动联系考生,掌握考生的情况,了解考生是否填报志愿、填报了哪些批次志愿,及时登记网上填报志愿统计表。集中填报阶段(6月25日至6月28日),要重点关注有意向报考提前批录取本科和提前批录取高职高专院校志愿(包括艺术、体育、军事、公安、司法,以及部分师范类、航海类和空中乘务等专业)的考生,已获得相关院校的艺术专业合格证,或已参加省美术类统考、高职高专非美术类联考或体育专业测试的考生,特别是兼报艺术、体育的文理科考生;还要掌握本班考生高考成绩上线情况。对于符合条件但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在填报志愿统计表上注明并让考生签字确认。考生也要主动向班主任报告自己参加相关考试(含院校专业考试)和填报志愿的情况,有放弃填报相关批次、院校(专业)志愿的,要主动向班主任讲明原因并在统计表上签字确认。
(四)要认真做好填报志愿的宣传服务工作。各市(州、林区)招办要开展招生政策的宣讲,直接培训到中学。各县(市、区)招办要将省招办编制的《网上填报志愿必读》,免费发放给每一个考生。为了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省招办和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制作了《湖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讲座》(光碟),免费赠送给每一所中学,各中学要认真组织所有毕业生观看。同时,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注意在县(市、区)招办、中学广泛张贴宣传资料,特别是平行志愿的宣传,要向考生讲清楚平行志愿与传统志愿的不同以及填报平行志愿存在的风险。
(五)各中学要切实尊重并保障考生的选择权,加强对学生填报志愿的指导。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索取考生密码,代填或篡改考生志愿;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不得强迫、限制、诱导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净化网上填报志愿环境,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生填报志愿机房或教室;不得参与、协助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擅自向高校及个人提供考生信息。
(六)要高度重视培训和演练工作。培训和演练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环节,各地要充分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模拟演练期间,要让每一个考生都参加演练,让考生了解熟悉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流程和要求。正式填报志愿期间,要让每一个考生填报志愿后都查询志愿,防止漏填错填志愿。省招办在演练和填报志愿结束后将统计演练人数比例,统计考生填报志愿后是否进行查询,统计结果将予以通报。
(七)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要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安全防范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防范考生身份信息和志愿信息泄露,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使考生知晓保护好密码的重要性,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向考生索要密码。网络系统配发给市县招办和中学信息管理人员的账号采取实名制登记,一个账号对应一个人。继续坚持“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考生对本人的密码安全和网上填报的志愿信息负责。各地要积极协调电力、通信、公安和网络运营商等单位和部门,确保网络安全畅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网络和计算机安全措施,防范黑客攻击和病毒侵袭。要从网络接入、电力保障、设备配备和组织管理等多个方面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网络风险。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是要争取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二是要明确各市、县招办和中学信息责任人、信息管理员以及考生的责任。各市(州、林区)、县(市、区)招办和中学,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志愿填报工作组织有序,不出差错。要建立网上填报志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省招办。
四、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一)考生志愿以网上填报的为准,考生对自己在网上填报的志愿负完全责任。为了提高志愿的质量和填报效率,建议考生先填志愿草表,然后再上网填报志愿。
省招办通过《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和湖北招生信息网提供网上填报志愿草表表样,中学和考生可复印或下载打印。
(二)第一批本科单独设立自主选拔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栏,填报第一批本科(中央部委属高校)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录取时间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之前。已经被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的录取。
第二批本科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志愿栏内。
在提前批本科招生的北京师范大学的自主招生志愿填在提前批本科文理类一志愿栏内。华中师范大学的自主招生志愿填在第一批本科自主选拨志愿栏。
(三)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志愿填报在同批次志愿栏内,与院校同批次其他专业志愿一起混合填报,不单独设批次和院校志愿栏。录取时与院校同批次其他专业计划一起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报院校的专业志愿顺序实行分类投档。具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条件且填报相应院校和专业志愿的考生,才能参加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的投档录取,有意报考者请注意填报专业志愿和专业志愿顺序。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分为2类。一类是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另一类是我省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国家确定的省26个贫困地区内具备相应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与我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志愿。省确定的阳新县、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和神农架林区等贫困地区内具备相应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志愿。
(四)填报志愿期间同时采集考生联系方式,以便发送填报志愿提醒短信、招生录取时与考生联系和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填写联系方式要求准确、完整、有效、可靠。其中,所填写的手机号码要求为11位联通、电信、移动等三家运营商的手机号码(不在前面加“0”或“86”等),并在9月底之前不要停机。特别提醒的是,“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目前尚不具备向外省手机号码发送短信的功能,请考生务必填写省内手机号码。手机号码一般应填写考生本人、父母或近亲属的,尽量不要填写除此以外其它人的。考生可选择填写或不填写手机号码,但一定要填写联系电话。
(五)填报志愿期间,省招办将使用公益性短消息号码10639678(此号码为省招办专用),通过“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向考生在网报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自动发送修改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密码、修改联系方式、填报和修改志愿概况等提醒短信,所发送短信将附加“湖北阳光招生”签名,接收短信免费,请勿向此号码发送或回复短信。考生阅读短信时,请注意核实发送短信的号码以防假冒,提醒短信不作为认定网上填报志愿数据有效的依据,考生收到网报系统密码或志愿异动短信提醒后,若非本人操作,请及时登录网报系统查询。由于未填写手机号码、填写了错误的手机号码或其它原因而导致未能接收到提醒短信的,不影响考生正常的志愿填报操作,也不影响考生正常填报的志愿数据的有效性。
(六)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多次修改的以最后一次的志愿信息为准,截止时间后不能再填报或修改志愿。
考生填写联系方式应于6月28日下午5:00前完成,逾期将不再接受填写或修改。
(七)征集志愿全部通过网上填报。录取过程中,对各批次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征集志愿和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全部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进行。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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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印发发现发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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