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的通知》(鄂教基【2012】7号)、《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昌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教办发【2012】3号)、《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远教字【201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2012年秋季招生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录取标准和工作规程,组织招生工作。
主 任:宋仕军
副 主 任:张 敏 曹德宏 徐圣国
纪检主任:王乐平 陈红星
委 员:张金莲 黄世平 望文忠
高晓喜 胡玉梅 杨晓波 徐卫明
二、招生计划
2012年招生计划650人,其中正取生491人(含自主招艺体特长生25名),占招生计划的75.6%,“飞翔计划”生50人,占招生计划的7.7%,择校生109人,占招生计划的16.7%。
三、录取办法
(一)正取生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实行统一划线、差额投档,学校根据办学目标,按考生志愿、依考生成绩排序、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查成绩和有关政策性优录条件综合评价,择优录取466人。具体录取标准和办法如下:
1.符合县教育局规定的各类优录条件者;
2.语数外成绩之和最高者;
3.理化成绩之和最高者;
4.综合素质评定A多者;
5.学业考查科目成绩A多者;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论学业成绩高低与否一律不予录取:
(1)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为D者;
(2)考生学业考查科目有两科及以上不合格者;
(3)在初中阶段因打架斗殴受到学校及有关部门处分者。
(二)自主招收艺体特长生招录办法
1.为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我校招收艺体特长生25名,其中音乐5名、美术15名、体育5名。
2.依据中考成绩,在录取线下15分以内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专业成绩由我校统一组织测试,划定专业成绩录取分数线,专业测试时间为7月5日。
3.获得县级及以上专业奖项者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4.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正取学生标准缴纳费用并注册学籍。
5.报名时间:7月3日-4日
报名地点:远安一高科技楼艺体室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3032733276
(三)飞翔计划生录取办法
1.录取时间:安排在正取生录取之后择校生录取之前。
2.录取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填报了我校“飞翔计划”志愿且尚未被我校及以上批次学校录取的农村学生。录取时按志愿和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0人,具体录取标准和办法同(一)。
3.被“飞翔计划”录取的学生按照正取学生标准缴纳费用并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政策申请资助。
(四)择校生录取
我校招收择校生109人,占招生计划的16.7%。择校生录取采取考生志愿和学校进行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额满为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论学业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1.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评价为C等及以下者;
2.考生学业考查科目有二科及以上不合格者;
3.在初中阶段因打架斗殴受到学校及有关部门处分者;
4.录取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
四、学费标准
正取生:每学期学费500元/生。
“飞翔计划”生:每学期学费500元/生。
择校生:
1.正取线下20分(含20分),每学期学费3000元/生。
2.正取线下21分-40分(含40分),每学期学费3500元/生。
3.正取线下40分以下者先到学校报名,经考查合格后录取。
五、其它有关事宜说明
1.学校在每所初中都有具体联系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对中考县级排名前10名进入我校学习的考生实行一次性奖励。
3.学校每学期对品德优良、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
4.学校采用多种渠道筹措资金(约30%的学生能够获得国家助学金,多于50%的学生能够获得各种学习资助,县政府每年对100名优秀毕业生进行奖励等),对德才兼备的特困生给予多种形式的资助。
六、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
二0一二年五月
远安一高体艺特长生专业招生考试细则
音 乐
考试地点:县一高科技楼五楼音乐教室
考试方式:面试
考试内容:
1、演唱歌曲一首。演唱曲目要求选自初中音乐课本或其他适合中学生演唱的歌曲(可清唱或钢琴伴奏)。
2、视唱练耳测试。
(1)识谱测试(简谱或五线谱)。
(2)单音、音程及音组模唱,节奏模仿。
3、舞蹈或器乐加试。考生如果之前系统学习过舞蹈或某种乐器,可以加试舞蹈或器乐,考场提供有钢琴,其它乐器自备。加试舞蹈需自备音乐(mp3格式并带好数据连接线)。
总分及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其中演唱40分,着重考查学生嗓音基本条件;视唱练耳测试60分,着重考查学生学习音乐的基本条件,加试项目总分10分(成绩计入总分)。
录取原则:1、参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相同成绩下,获得县级及以上专业奖项的优先录取。
美 术
考试地点:县一高教学楼一楼108、109教室
考试方式:笔试
考生要求:无色弱、色盲等疾病
考试内容:
1、石膏几何体写生、素描静物2小时(100分)
评分标准:
构图完整:30分
造型准确:30分
画面效果:40分
2、加试、题材不限,自由发挥 1小时 (50分)
评分标准:
技法熟练:40分
画面形式感:40分
构图完整20分
录取原则:1、参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相同成绩下,获得县级及以上专业奖项的优先录取。
体 育
考试地点:县一高塑胶运动场
考生要求:1、无心血管、心肺类等疾病
2、男生166CM,女生155CM以上
考试形式:体育专业测试
考试内容:
1、短跑100米
2、立定跳远
3、800米中长跑
评分标准:参照《体育高考评分标准》赋分,每项100分,总分为300分
录取原则:1、按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相同成绩下,获得县级及以上专业奖项的优先录取。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
二0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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