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九省通衢,居中华腹地,袭楚人重教之传统,汇南北文化之精髓,古往今来,湖北大地,俊杰英才,群星灿烂,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为荆楚文化的弘扬光大,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唯楚有材,于斯为盛。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近十三年来,湖北省的教育得到快速发展,整体水平居于全国前列,尤其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更是一个令人瞩目的亮点。一代著名教师育人成绩卓著,一批优秀学子奥赛摘金夺银,连年高考分数雄居全国榜首,多所重点学校声名远播海内。湖北的高中,成为为高校输送人才的重要基地。
党的十六大对教育提出了“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的人才”的目标,普通高中在实现这一目标中理当发挥重要作用。发展壮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更好的教育的需求,更是当前教育战线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任务。党和国家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高中教育,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机不可失,时不我待,本刊作为湖北省教育厅主管的唯一的工作指导类的刊物,愿为促进我省高中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擂鼓助威。为此,特隆重推出“湖北省重点高中综合办学实力排行榜”活动。希望通过这种活动,吸引社会对教育的关注,让社会对高中的办学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为初中毕业生就学提供正确的导向。
一、活动对象
省及市、州重点高中或完全中学的高中部、高中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单设民办高中或完全中学的高中部、高中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大型厂矿企业、高等院校所举办高中或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二、活动方式
依照“学校自愿、数据真实、评分客观、过程简捷”的原则,由学校自愿据实填写有关表格,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报湖北教育(政务宣传)编辑部。
湖北教育(政务宣传)编辑部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各校报送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依照评分标准独立地进行评分排名。评审委员会对本项活动具有终审权。
评审结果由《湖北教育》(政务宣传)杂志独家发布。
湖北省重点高中综合办学实力排行榜属非赢利性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活动时间安排
按学年度情况进行排行,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方面的数据按上年年报数据报送,办学水平方面数据按学年度数据报送。如2003——2004年度排行榜数据中,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方面的数据按2003年年报报送;办学水平方面按2003——2004学年度数据报送。每年10月31日之前,报送上一年度数据,逾期不再受理, 11月——12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下年元月,评审结果在《湖北教育》(政务宣传)杂志发布。如2003——2004年度排行数据,需在2004年10月31日之前报送,2005年元月,在《湖北教育》(政务宣传)杂志发布排行结果。
四、活动纪律
各校报送的数据必须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排名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此项活动。
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要确保评审委员会工作的独立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评审委员会的工作。所有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如发现有营私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评委资格,属湖北教育(政务宣传)编辑部内部人员,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属聘请的专家,中止其与编辑部的一切合作关系。
五、 评分项目及计分方法
分3类12项分别排序,每项排名第一的按满分计,其余依次递减,每降低一个名次,减去该项总分的0.5%,为该项之得分。同类各项分数之和为该类得分,按得分多少依次排出该类名次。各类得分之和为学校总分,按总分多少依次排出学校之名次。
(一)办学条件(100分)
1.生均教育经费。含财政拨款、 学杂费收入、捐资收入和校办企业收入中用于学校办学经费部分。(25分)
2.生均校舍面积。不含办在校外的校办企业厂房。(25分)
3.生均校园面积。不含办在校外的各类校办企业和实践基地。(25分)
2、3两项如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按满分计算,为该项并列第一;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按实际水平自然排序。
4.教育信息化水平。建立了校园网并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按学生人均拥有的终端数排位,校内凡所有权属学校并与校园网连接的终端均可计入。没有建立校园网或建立了校园网但没有接入互联网的,此项不得分。(25分)
(二)教师队伍(100分)
5.教师本科合格率(50分)
6.教师职称结构(25分),分别从特级教师、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占教师总人数之比来排位,特级教师、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分别占该项得分权重之比为5:10:10。
7.中青年骨干教师比例(25分),48岁以下教师中具有中学高级以上专业职称和获省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专家称号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比例。
(三)办学水平(100分)
8.学生三年发展水平。(40分)学生三年发展水平是指三年高中教育中,学生学科能力的平均发展水平,这项指标通过学生高考成绩和中考成绩的比较值确定。
9.德育工作指标。(15分)在校学生党员人数比例、省级以上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比例、在校学生犯罪率。三项占该项得分权重为5:5:5。
10.省级以上各类竞赛成绩(20分)。各类竞赛是指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竞赛,分别从学科竞赛和艺术体育竞赛两个方面排位。两类竞赛权重之比为15:10。各类竞赛均按获得金、银、铜牌奖牌多少综合排位。1块金牌按2块银牌4块铜牌计算,国家级奖牌1块按省级同类奖牌2块计算,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奖牌1块按国家级4块计算。
11.在省级以上具有国家统一刊号(CN)的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按绝对篇数排位。(15分)
12.学校安全工作指标。(10分)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记满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出现学生伤亡情况,受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该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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