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一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为了确保我校消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 学校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 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使用消防器材、报警知识、火场自救知识。组织学生在进行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演练。
3、 教师及公寓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能快速组织灭火,及时报警及保护学生脱离险境。
4、 学校电工要加强对全校消防设施和电路的巡视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本部门的设施和电路的定期检查,有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总务室,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 校园内场地、办公室、公寓、食堂等各处严禁任何私自拉接临时电线,私自设置临时插座。不得使用电吹风,电夹板,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的酒精、汽油等危险品。
6、 需要使用汽油、酒精等危险品的实验室、油印室,要由专门人员负责,加强管理。
7、 食堂、锅炉房、变电房、机房、库房等重点部位,要装备必需的消防物品和器材,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8、 办公室空调等大功率用电器要专线供电,并限定用电量和时间、防止电路火灾。
9、 公寓内不设插座,严禁学生使用电炉、电加热,蜡烛、蚊香等物品。
10、 严禁学生身带火柴、打火机或其它火源入校,严禁学生吸烟,严禁校园内燃烧树叶、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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