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检须知
1、考生如何了解高招体检的标准和具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报考高等学校的考生都要参加高招体检。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48号)(以下统称《指导意见》)对高招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放宽了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调整了不能录取的专业,明确了录取受限专业,简化了病种,细化了专业,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考生可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21.edu.cn/)查询具体内容,或到各县(市、区)招办及体检医院了解体检标准和体检的具体要求。还可通过高校招生章程或向有关高校咨询了解高校招生中不同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
2、我省高招体检的主要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高招体检的主要工作程序包括:各县市招办制订并公布体检日程安排—中学组织考生参加体检—医生按各项目对考生进行体检—医院录入体检信息并核对—通知考生体检结果(发放《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或考生上网查询),考生签字确认—有异议的考生申请复检--各地上报体检信息。
3、考生体检在哪里进行?何时进行?
体检机构由当地招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确定,考生体检在确定的体检医院或体检站进行。全省高招体检时间一般从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县市招办确定并公布,考生要注意公布的体检日程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4、高招体检主要检查哪些项目?
高招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项目,它们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仅检查转氨酶,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5、考生参加体检前应注意什么问题?
注意县市招办公布的体检日程安排,了解体检时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参加体检。
保证较充足的睡眠。睡眠不足或过度疲劳可能导致免疫力下降,容易患上感冒,可能导致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
体检前不要服药或吃保健品。因为它们可能会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若因疾病不能停服药物,体检时应向医生讲明。
色盲、色弱等不是通过锻炼和治疗能够改变的。有此类情况的考生不要烦恼。填报志愿时避开限报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这样既能够正常学习,又能够避开毕业后选择工作的麻烦。
有高血压家族史和体形较胖的考生要注意血压的问题。平时要测一测自己的血压,如果血压高应在医生指导下系统治疗,有些是非药物治疗就可以控制的,如低盐饮食、消除紧张情绪、适当体育运动等。
如果在平时的检查中发现过心脏杂音,且杂音较响、较粗糙,使医生发生过疑问,最好在体检之前先到医院做一个心脏彩色超声检查,并将检查报告单提供给体检医生参考,由医生做出判断,避免再次复检。
体检前一天不要剧烈运动,饮食要清淡,早点休息。体检当天要穿宽松的衣服便于穿脱。
6、考生如何填写既往病史?
《指导意见》中规定: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高血压病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不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录取时一般不受限制。虽然对某些疾病录取原则放宽,但作为考生本人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这样有益于填报志愿,学校录取时也可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如果隐瞒病史,不符合《指导意见》中的录取规定,即使录取,入学复查也会被招生学校发现并取消入学资格。因此,考生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应把认真如实填写既往病史视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既往病史是指以前患有较严重的疾病(主要是《指导意见》中所列的疾病,一过性疾病不在此列)或主要脏器(如:心脏、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目前恢复情况如何。填写方法举例如下:
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缺损0.3cm,曾在湖北省人民医院确诊,不需要手术,(有医院诊断证明)现生长发育良好,体育成绩达标。②10岁时曾患肺结核,系统治疗一年半,现已痊愈。③主要脏器做过较大手术,应注明何时、何处、做过何种手术,目前状况如何。如:2000年在湖北省人民医院做房间隔缺损修补术,术后恢复良好,体育达标。
没有既往病史者,则在栏内填“无”。
“残疾考生”是指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残疾考生在既往病史栏内描述残疾部位,有残疾证的考生请注明残疾证号。
7、体检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要服从学校和体检单位的指挥,遵守体检纪律,维护体检秩序,不在体检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平静的心情。体检时不戴隐形眼镜。考生要注意查核自身所体检项目是否已检查完,不要漏项。要注意及时了解自己的体检单项情况,发现与自己的身体状况不一致的,要及时向医生提出来并核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体检单位规定的程序向学校或体检单位反映,安排复检。
8、为什么考生要高度重视《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
《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上记录了考生本人的各项体检结果,并针对考生体检中的问题提出了填报志愿的有关指导意见,对考生了解自身身体情况和填报志愿有较好的参考作用。考生及时查看通知单,可以发现体检中可能出现的错漏,便于复查纠正。从近几年招生情况看,往往出现因体检结果出错影响录取的情况,如身高1.7米,体检结果记载为1.1米,考生没有阅读通知单,没有提出异议,从而影响了考生录取,因此考生要注意索取和阅读通知单。有条件的市县,考生还可以在市县招办公布的网站查询自身的体检结果。
9、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怎么办?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后的一周内向县市招办或体检机构提出复检申请,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通过县(市、区)招办向省招办提出专项复检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到湖北省人民医院进行专项复检。
10、高招体检专项复检地点、时间、项目和步骤是什么?
湖北省人民医院负责我省高招体检专项复检工作,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专项复检时间为5月15日至30日。
专项复检原则上是对体检标准比较难以把握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如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结核病、肝功能异常、肾炎、青光眼、肢体残缺等疾病,视力、身高等较易把握标准的项目一般不安排专项复检。
专项复检的步骤:
①考生向县(市、区)招办提出专项复检书面申请,填写《高招体检专项复检申请单》。②县(市、区)招办与体检机构审核后分别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然后由县(市、区)招办打印一张空白体检表。③考生凭申请单和空白体检表到省招办办理专项复检审核登记手续,再到终检医院进行专项复检。④负责专项复检的主检医师在核实复检申请单和考生身份后,按程序对需复检的项目进行复检。⑤考生带已复检的体检表及有关体检单据到省招办办理体检信息更正手续。⑥考生将加盖专用章的复检体检表交县(市、区)招办,装入考生档案袋。
11、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招生体检按什么标准?考生应注意什么?
报考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的考生,在高招体检的基础上还要在填报志愿后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体检与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底、7月初。
报考军事院校(含国防生)考生的体检标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考生基本条件为年龄不超过20周岁,应届,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放宽至160cm,女性可放宽至158cm;裸眼视力:非指挥类专业4.5以上、指挥类专业4.6以上,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等。军检、政审、面试工作由省军区组织。
报考公安类院校招生体检按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基本条件为22周岁以下,外语专业2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4.9(0.8)以上,文科4.8(0.6)以上,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等。考生的体能测试、体检与面试由省公安厅组织。
司法类院校的体检与面试工作由院校自行组织,身体条件也有一定的要求,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4.7以上等。
考生填报这些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志愿时,应充分了解自已高招体检结果中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院校招生要求。从近几年招生情况看,考生不能参加军检或体能测试的主要原因是视力和身高未达到院校招生要求,因此考生在高招体检中尤其要注意自身的视力和身高情况,若发现检查有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复检,以免耽误军检或体能测试。
12、空军和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员的基本身体条件是什么?
我省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的体检与面试工作由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组织,考生基本条件为16周岁至19周岁,男生身高为1.65m--1.85m,女生身高为1.65m--1.78m,按空军“ C”字型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要在0.8以上,无色盲和色弱。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飞行学员年龄不超过20周岁,男生身高170-187厘米(女生身高168-175厘米),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十二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生活能自理,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双眼失明或走近教学显示屏1米视力仍达不到3.3,建议选报特殊教育学院适合学习的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双耳全聋或重听程度达到在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设备条件下无法听课者,建议选报特殊教育学院适合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2、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
3、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按[1997]后联字2号文件执行。
上一篇:多彩课程促学生发展,浓浓书香伴学生成长[ 01-11 ]
下一篇:关于2014届毕业生学生档案核对工作的安排及指导[ 04-21 ]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鄂ICP备05002487号
联系电话:0717-3812164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凤翔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