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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通知

作者:曹德宏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0日
 

中共远安县委组织部

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远安县委组织部

                         2017年1月 日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

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关于在全市党员中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宜办发〔2016〕19号)、《关于规范合格党员标准扎实开展“五星”党员创评工作的通知》(宜学组发〔2016〕2号)有关要求,现就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来进行,按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进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要求,对照市第六次、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对照“5+N+Y”合格党员标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务实重行,担当作为,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成全省山区经济第一县、在全省37个贫困县中率先全域脱贫、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1.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霁同志在市第六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和县委书记张立新同志在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上的报告,深刻把握基本要求、奋斗目标和实现路径,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基层党组织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前,专门组织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关要求,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不足,正确对待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对待党组织指出的问题。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要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相互听取意见,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主动说自己身上的毛病,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要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深入地征求党员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上级党组织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

3.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认真梳理分析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紧扣“5+N+Y”合格党员标准体系,深入开展对照检查,重点内容是:

(1)“五星”要求落实情况。按照“四讲四有”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老实,强化组织观念,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群众观,为勇当绿色湖北美丽荆楚典范、全省综合发展全面发展典型苦干实干。

(2)共性标准执行情况。严格落实本地本单位本支部制定的合格党员共性标准,自觉服从组织管理,主动执行组织决议,按时参加“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按月足额交纳党费,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整改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个人查摆的问题,没有“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及“一票否决”事项发生。

(3)岗位标准兑现情况。努力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素质;积极主动履行岗位职责,在干事创业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业绩优于普通群众;诚信践诺言出行随,实事承诺兑现到位;积极参与“连心工程”,在精准扶贫、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结对帮扶中积极作为,紧密联系服务群众。

各行业各领域党员还要结合职能职责查找问题。村、社区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带头作用不好、为民办事不公、自我要求不严等问题;企事业单位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进取精神和业务技能不强、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机关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庸懒散拖、工作不实、履职尽责不到位、“连心”承诺未落实等问题;学校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教风学风不正、学术行为不端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冷漠、执法不公、政策不熟、业务不精、效率低下等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党组织的决定不拥护、党组织分派的任务不落实、联系服务职工群众不积极、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够等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4.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5.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基层党支部要严格把关,确保评议结果经得起党员、群众和历史检验。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自评。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作出自我评价、进行自我批评,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其中有书写能力的要形成提纲式剖析材料。党支部书记首先作自我剖析,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其他党员逐个进行自我批评。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党员应提交个人总结材料。

(2)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后,其他党员要认真开展批评,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

(3)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综合积分管理成果、现实工作表现、群众评价反映和自评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讲评,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到会指导的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重点对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要求。

(4)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在做好组织测评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组织知情群众、服务对象、有关方面代表,在更大范围内对党员进行测评。测评票的统计结果由党组织掌握。

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6.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评议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每名党员形成评定意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针对评议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远组发〔2015〕18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引导广大党员对照“四讲四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5+N+Y”合格党员标准体系,真正做到“学有标兵、做有标准、行有底线”。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严格落实责任。民主评议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重要闸门,其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其作为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和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具体安排,细化业务培训,做到严格把关,防止走形式、出偏差。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要深入基层一线,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履行直接责任,明确工作要求,敢于坚持原则,从严从实抓到位。

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乡镇要对村、社区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全覆盖指导和监督,确保每个村、社区党支部都有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院、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必须要有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进行全覆盖指导和监督。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党支部支委会成员要专门上门传达有关精神,听取意见建议,并将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向他们通报。外出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与关心关爱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17年基层党建考核。各乡镇、县直机关工委、各督导组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进度情况,定期进行督办指导,确保每个支部都严肃认真开展、每名党员都积极主动参与。对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将进行严肃追究。有关情况于3月1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附件:1.2016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度情况汇

       总统计表(乡镇)

     2.2016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度情况汇

       总统计表(机关工委)

     3.专题组织生活会督导安排表

 

 

 

 

中共远安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7年1月 日印发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专题组织生活会督导安排表

 

督导领导

督导对象

各乡镇党委

村(社区)、归口管理的“两新”组织

第一书记

村(社区)

县经信局

非公企业

县民政局

社会组织

县直机关工委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

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一组

鸣凤镇、县委办(机关工委、信访局)、县纪委、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广电局、县药监局、团县委、县城投公司

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二组

花林寺镇、县人大办、县委统战部、县交通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气象局

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三组

旧县镇、县政府办(扶贫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县法院、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妇联、县粮食局

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四组

洋坪镇、县机关事务局、县检察院、县政协办、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科协、县残联

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五组

河口乡、县委政法委、县工商局、县委编办、县统计局、县文体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县总工会、县烟草局

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六组

茅坪场镇、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工业园(县招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文联

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七组

嫘祖镇、县委宣传部、县水电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档案局、县工商联、县电信局、网络公司、县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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